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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省市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“碳中和、碳达峰”目标

发布时间:2023-03-28 浏览:37677 次

     近期,多个省、市(地区)相继出台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,其中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,各地都明确了哪些新目标?今天给大家带来31个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盘点。


相关内容如下


北京市

     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。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,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。加强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,强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,促进各类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升级,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。建立健全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市民的碳普惠激励机制,构建全民参与减碳的良好格局。

天津市

     稳步推进“双碳”工作,深入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,建设能源革命先锋城市,有力有序推动“双碳”目标落实。

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。加快工业园区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低碳(零碳)试点示范建设,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。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建设大港电厂关停替代工程。持续推进“公转铁+散改集”,加大建筑节能推广力度,新增地热供热能力900万平方米,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6%。


河北省

  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。加快调整能源结构,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。开展钢铁、水泥等7个重点行业企业创A行动,年内升A企业达到60家。抓好节能降碳改造,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%。深化排污权、用能权交易改革。发展绿色低碳产业,扩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,倡导绿色生活方式,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新风尚。


上海市

     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。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,推进LNG站线扩建、分布式光伏建设,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、外电入沪等重大项目,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,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。发展绿色园区、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、绿色供应链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,淘汰落后产能450项。推动海铁联运、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。实施超低能耗建筑项目200万平方米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。推进碳普惠制度建设,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。


重庆市

      积极稳妥推进“双碳”工作。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统计、核算、监测体系,促进碳排放权、用水权交易,优化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机制。推动产业、能源、交通运输等绿色低碳转型,发展循环经济、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。鼓励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,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,推进土石方分类资源化利用,开展再生水利用试点,倡导绿色消费,强化绿色创建,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。


江苏省

      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。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,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,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制度。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机制,全面推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,实施新一轮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,降低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。支持盐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,支持徐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。


浙江省

     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加快节能降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,推动工业、建筑、交通、农业、居民生活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。

      加强绿色电源项目建设,核准开工10个项目,加快建设22个项目,建成投产5个项目,新增并网清洁煤电装机200万千瓦。


安徽省

      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。发布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,建立健全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。开展能源、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行动,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减煤重大工程。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。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。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,推行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。


福建省

      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,落实全面节约战略,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制度,分步骤分领域分行业推进碳达峰行动。

    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。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交通运输结构,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攻关,推动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石化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,推进资源循环利用。积极开展低碳城市、园区、社区试点,加大新能源汽车、装配式建筑等推广应用力度,推动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,营造绿色生产生活新时尚。


广东省

     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,发展海上风电、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,加快储能电池项目落地建设,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,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,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建设。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全省域全链条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,提升铝灰渣、废盐、建筑垃圾等处置能力。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。倡导简约适度的生活风尚,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。


山东省

     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。实施节能降碳行动,严格能效约束,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,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。积极推行绿色设计、建设绿色工厂、打造绿色供应链,深入推进清洁生产,加快发展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。

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。优化城乡空间布局,科学确定建设规模,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。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,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推广绿色建材,推动建材循环利用,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、设计、生产、运输、施工、交付等建造全过程,积极推行绿色建造。


山西省

      强化“双碳”牵引,加快建设美丽山西。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,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有序推进碳达峰山西行动,扎实开展“两山七河一流域”生态修复治理,推动产业、能源、交通运输和用地等结构调整优化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。


河南省

      推动煤炭清洁化利用,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降低4%左右。

      建设绿色家园。推动绿色城市、森林城市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。统筹推进城市园林绿化、绿道连通和插绿补绿,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街头游园、小微绿地。


湖南省

      积极稳妥推进“双碳”行动,推动钢铁、有色、石化、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,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储能产业。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,建立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工作机制、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。开展“无废城市”示范创建,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。


湖北省

      碳达峰碳中和有序推进,绿色产业、清洁能源、低碳生活走在全国前列,以更低能源资源消耗支撑更高经济发展。


黑龙江省

     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连续三年居国家优秀序列,碳达峰碳中和稳步推进。龙江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。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,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。


吉林省

      积极稳妥推进“双碳”工作。持续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效,加快构建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,有序推动能耗“双控”转向碳排放“双控”。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。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,加快实施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,推进重点区域散煤治理。


辽宁省

      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等政策体系,推动能耗“双控”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转变。实施钢铁、石化、有色、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。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。“一园一策”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。深入实施节地、节水、节矿、节材等行动,加快沈阳、大连、朝阳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。逐步开展碳排放权、用水权等公平分配与交易。


江西省

     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样板。打造全国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区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先行区、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样板区。


海南省

      探索推进“双碳”工作。以热带雨林碳汇为核心,开展碳库调查,开发碳汇产品。充分发挥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平台作用,办好国际蓝碳学术大会等交流活动。开展碳汇项目开发、减排量核证和市场交易综合试点,启动蓝碳增汇等示范工程。探索建立绿色贸易示范基地。通过制度创新推动交通和民生用能绿色化低碳化,倡导绿色低碳生活。


四川省

      有计划分步骤实施“碳达峰十大行动”,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,深化运用“绿色效能税电指数”,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。制定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。坚决遏制“两高一低”项目盲目上马。


贵州省

      深入实施碳达峰“十大行动”,统筹做好能耗“双控”,严控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。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,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、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%,实现营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。推动钢铁、化工、建材、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。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和绿色建材,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。


陕西省

     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。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,完善“两高一低”项目审查机制,促进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绿色转型,高标准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。积极推动以抽水蓄能为代表的各式储能项目,以及生活垃圾、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。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攻关,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示范基地建设,扎实开展西咸新区国家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,支持安康等地建设低碳试点城市。


甘肃省

      深入落实“双碳”战略。分行业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,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,有序推动钢铁、建材、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。稳步推进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,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和监管体系,编制省、市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。开展兰州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,创建兰州、金昌、天水、兰州新区“无废城市”。


云南省

      完成碳达峰碳中和“1+N”政策体系构建,加快建设碳资源池,推进碳汇项目开发,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。实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,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,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,创建一批低碳零碳示范园区,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。


青海省

      统筹推进碳达峰“十大行动”,加快零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,引入风机、锂电池、大数据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,争取纳入国家碳达峰典型性代表性园区试点。


广西壮族自治区

     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。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,开展碳达峰示范建设。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,坚决遏制“两高一低”项目盲目发展。大力推进重大领域节能降碳。构建绿色低碳电力供应体系,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稳步推进煤电机组“三改联动”,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。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。


内蒙古自治区

      全行业促进低碳循环发展,大力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和节能节水技术改造,鼓励工业企业实施绿电替代、采用绿色工艺、使用绿色材料,打造更多低碳园区、零碳园区,切实提升产业链、供应链绿色化水平。


宁夏回族自治区

      积极实施“碳达峰十大行动”,坚决遏制“两高一低”项目盲目发展,坚决不上环保不达标项目,推动能耗“双控”逐步向碳排放“双控”转变,单位GDP能耗下降3.2%左右,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.4%。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、碳交易制度,建设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宁夏分中心。
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
      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。优化能耗“双控”管理,推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“两个强度”持续降低,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,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。推进公共机构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,开展节约型机关、绿色家庭、绿色学校、绿色医院、绿色社区创建活动,推进低碳城市、低碳园区、低碳公共机构、低碳社区和低碳企业试点示范,倡导绿色消费,促进社会发展绿色转型,让绿色发展成为新疆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亮色!


西藏自治区

     构建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“1+N”政策体系,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价值实现机制,推动全域全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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